• 关于2016上海市长宁区服装制版师高级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2016-06-10
  • 一、竞赛目的

    本次竞赛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指导思想,为服装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人才培训为宗旨,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出一批技艺精湛高超、行业内领先并且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装高技能人才。通过技能竞赛带动全市服装企事业争学技术、比拼技能、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培育符合上海产业转型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队伍,提升服装企事业在产业优化升级中的竞争优势。在全社会树立“技能就业”的良好导向,创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二、竞赛项目和竞赛实施

    1、竞赛项目

    国际职业资格《服装制版师》(三级/高级)

    2、竞赛参赛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服装制版师》(三级/高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在服装企业从事服装制版工作5年以上(含5年)

    目前社会城镇保险或综合保险为在缴状态,且缴纳单位为上海注册的企业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  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

    b  取得本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

    c  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d  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e  对信息服务和创意设计类职业,取得由市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信息服务类资格证书三年以上;

    f  获得本市区、局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

    3、竞赛考核内容

    竞赛考核内容按照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公布的竞赛考核内容的要求实施。其中,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衔接的且能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的竞赛项目,考核内容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竞赛项目同等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高一等级的国家职业标准组合形成;国家职业资格《服装制版师》(三级/高级)的竞赛鉴定模式为:模块一 平面制版(8小时);模块二立体裁剪(7小时)

    4、竞赛评定成绩

    国家职业资格《服装制版师》(三级/高级)竞赛鉴定模式为模块化,各模块分别合格,总评定成绩才能为合格,竞赛不设补考。

    三、竞赛奖励办法

    1、竞赛评定成绩良好者,在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可直接申报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鉴定。

    2、竞赛评定成绩优秀的选手根据比例及相关要求有职业资格晋升机会(晋升比例为参赛总人数的5%),实际参赛人数少于30人的竞赛项目,不设以上晋升条款。

    3、协办单位上海盈宁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奖品如下

    一等奖1  小米5手机 1部。

    二等奖2  标准立裁女士人台各 1个。

      三等奖3  移动硬盘各 1

    * 另将选取竞赛中表现优秀的选手3名,提供 WINCLO 3D 虚拟试衣系统的培训。(该系统可实现二维到三维的可视化的虚拟呈现)

    四、竞赛相关费用

    1、在职人员(在沪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缴社保状态):竞赛赛前辅导及考务费押金300/人,参加赛前培训及竞赛鉴定,且竞赛成绩合格者,待竞赛结束后押金300元全额退还于本人。如参加赛前培训,不参加竞赛鉴定者或竞赛鉴定成绩不合格者,押金将不予退还;

    2、在职人员或其他人员(非沪企事业工作并社保停缴状态):竞赛赛前辅导及考务费1530元。

    五、竞赛时间安排和赛前辅导时间安排

    12016年上海市长宁区职业技能竞赛时间:20169-10月(具体鉴定时间会另行通知)

    2、竞赛赛前辅导时间:20167-9月(具体时间和课程安排会另行通知)

    3、竞赛报名时间:201651

    4、竞赛报名截止时间:2016731

    六、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上海文华美美职业培训学校

    学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7502号楼242

    联系人:老师、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6275567162754156

    邮编:200051

             


    附件:
    http://cj.dhu.edu.cn/uploadfile/2016/0610/2016061007465178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