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网络教育94名学生学信网学籍做退学处理的公示
- 2017-12-27
根据《东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二条、第七章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详见附录),经学院审核,对网络教育2012秋季(2012年8月至2012年10月)入学,且未完成全部学业者,专升本、高起专共计94名超过有效学习年限的学生,其学信网学籍做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东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杨老师,电话:021-62373402。
公示名单如下:
附件:网络教育94名学生学信网学籍做退学处理的名单
http://cj.dhu.edu.cn/uploadfile/2017/1228/20171228094158906.docx
学历教育部
2017年12月27日
附录:
《东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 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二条 东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入学后学籍管理实行学分制。 各类专业的学制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专科、专升本学制为两年半,以此制定教学计划。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按修满专业教学计划学分的情况,学生在校有效学习年限(含休学),专科两年半至五年,专升本两年半至五年。
第七章 休学、复学与退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3、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全部学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