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高[2004]5号文件规定,经校外学习中心初审以及东华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复审,现批准附表所列同学的免考申请(本批次免考申请对象为2014春及往届未毕业学生),并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26日)内及时与学历教育部张老师联系。联系方式: 21307135@qq.com附件:http://cj.dhu.edu.cn/uploadfile/2016/0524/2016052405301538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