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高[2004]5号文件规定,经校外学习中心初审以及东华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复审,现批准附表所列同学的免考申请(本批次免考申请对象不包括2016秋学生),并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16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12日)内及时与学历教育部张老师联系。联系方式: dhcjxgb@163.com。免考名单http://cj.dhu.edu.cn/uploadfile/2016/0910/2016091005210653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