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网络教育94名学生学信网学籍做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7-12-27 浏览次数: 909

根据《东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二条、第七章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详见附录),经学院审核,对网络教育2012秋季(20128月至201210月)入学,且未完成全部学业者,专升本、高起专共计94名超过有效学习年限的学生,其学信网学籍做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1227日至20181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东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杨老师,电话:021-62373402

 

 

公示名单如下:

附件:网络教育94名学生学信网学籍做退学处理的名单
   
http://cj.dhu.edu.cn/uploadfile/2017/1228/20171228094158906.docx


 

学历教育部

20171227

 

附录:

《东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    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二条  东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入学后学籍管理实行学分制。 各类专业的学制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专科、专升本学制为两年半,以此制定教学计划。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按修满专业教学计划学分的情况,学生在校有效学习年限(含休学),专科两年半至五年,专升本两年半至五年。

第七章    休学、复学与退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3、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全部学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