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要求,需要对在校、在籍学生进行信息核准、父母信息补录,以确保个税改革中“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教育专项扣除政策落实落地。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三章第八条、 第九条。根据文件要求,学院对在校、在籍学生本次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安排如下:一、 信息核准要求
1. 信息核准对象:所有在校、在籍学生
2. 信息核准截止时间: 2019 年 3 月 2 日
3. 信息核准数据:学生学号、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4. 信息核准途径:登录学院主页 http://cj.dhu.edu.cn/,选择“成人教育平台”(成教学生)或“网络教育平台”(网络教育学生),输入学号、密码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进行核准。
二、 信息补录要求
1. 信息补录对象:所有在校、在籍学生,并满足下面4 个条件才需补录父母信息:①学生不在职;②学生接受继续教育,选择由父母享受个税扣除;③学生父、母一方年收入超过 6 万元;④学生和父母自愿。
2. 父母信息补录数据: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补录数据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3. 学生补录父母信息需现场提交资料,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没有现场提交资料,则视为本次不补录父母信息:
资料提交时间:2019 年 2 月 27 日至 3 月 2 日 13:00-17:00
资料提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杨宅路199号东华创意园3楼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
提交资料包括:
① 《自愿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申明》(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由学生本人和父母签名);
② 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常见问题
1. 目前年收入不到六万,但以后工资会涨,这次要不要填报?
答:这次可以报(备用),也可以等工资涨了再报。
2. 父母只有一方涉及个税扣除(或单亲家庭),如何填报?
答:完整填写“父母或监护人1”相关的三项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附件:
《自愿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申明》
http://cj.dhu.edu.cn/uploadfile/2019/0221/20190221041520758.docx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