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人教育2016年7月、9月毕业生第二次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 2016-11-25
  • 1、申请对象

    2016届秋季毕业生(2016年7月、9月毕业的专升本、高起本学生)。

     

    2、申请条件

    (1)2016年7月、9月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违纪情况,所有课程(毕业设计除外)成绩合格且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2)外语资格线

    2012年12月以后CET-4或者CET-6成绩达到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或者2012年12月以后获得PETS-3笔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者通过学校学位英语考试。

    (3)参加毕业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

    3、网上申请时间

        2016年12月14日~12月21日(18: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4、申请方法

    登陆“成人教育平台”,选择“学位申请”,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名,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办理。

    5、现场提交资料时间及要求

    校本部学生:2016年12月17日(周六)、21日(周三)(13:30—18:30),

    提交资料至上海市长宁区杨宅路199号东华创意园7楼学历教育部。逾期不再受

    理!

    校外教学点学生:2016年12月21日前提交到所属教学点。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资料要求:

    (1)东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请平台申请后打印),务必手写签名;

    (2)英语证书原件(以供审核)和复印件,通过学校学位英语考的除外;

    (3)身份证原件(以供审核)和复印件。 

    (4)一张新华图片社拍摄的二寸蓝底近照(照片背面写好班级、姓名、学号),与毕业证上的照片相同。

    没有照片的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到上海新华图片社冲印照片,照片内容务必与毕业证上的照片保持一致。

    新华图片社地址:虹口区 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虹口商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服务热线:56315305,36521352

     

    6、特别提醒

    (1)历年CET-4、CET-6分数线(申请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

    CET-4: 2012年12月(410分)、2013年6月(415分)、2013年12月(415分)、2014年6月(420分)、2014年12月(420分)、2015年6月(420分)、2015年12月(420分)、2016年6月(420分)。

    CET-6分数线同CET-4。

    (2)未达到外语资格线的学生不可申请。

    (3)参加2016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CET-6)、2016年9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的学生(若成绩单尚未领取),在平台学位申请时请上传网上查询考试分数截图图片,现场提交学位申请表时须将考试分数截图打印并签字附在学位申请表后面。

     

    本次学位申请将于2017年3月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者名将单于2017年4月上旬在继续教育学院主页信息通告中公布。

     

    附件: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http://cj.dhu.edu.cn/uploadfile/2016/1125/20161125045919513.doc

     

    2、东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
    http://cj.dhu.edu.cn/uploadfile/2016/1125/20161125045937748.doc


     

     

     

    学历教育部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