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是一个人的战斗,认真备考,努力学习是考试获胜的唯一方式,考试作弊,被惩罚的只有自己。
案例分析1

1.张三同学不按监考教师的要求把书包、书籍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2.李四出示虚假身份信息,被监考教师发现。
请问:以上同学违纪了吗?
答:
按照《东华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者,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给予警告处分,成绩记“0”分:
1、未携带学校规定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的;
2、不具备考试资格进入考场;
3、未按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入座;
4、未按要求将物品放到指定地点的;
5、在考试等禁止的范围内,喧哗、打闹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其他相当行为的。
因此,张三和李四的行为属于违反考场纪律。
案例分析2

1.张三同学考试期间未经监考教师允许,私自向其他同学借用考试工具或影响了考场的秩序。
2.李四同学在考试结束后,不听从监考教师指令继续作答。
请问:以上同学违纪了吗?
答:
1、考试过程中使用自备草稿纸,私自借用考试工具或其他影响考场秩序和有违考试公正、公平行为的;
2、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5、其他相当行为的。
因此,张三和李四的行为属于违反考场纪律。
案例分析3

1.张三同学的外套口袋里有复习资料,考试ing,嫌教室太热,脱外套时抖出了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
2.李四同学夹带了复习笔记,考试中刚把笔记藏到试卷下,还没来得及看,就被监考老师发现了。
请问:以上同学作弊了吗?
答:
按照《东华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考试作弊论处,给予记过处分,成绩记“0”分:
1、桌上和课桌里放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纸或其他物品的;
2、身上或其他物品上写有与考试有关内容的;
3、传递字条的;
4、在考试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5、违反课程考查要求,抄袭他人成果的;
6、其他相当的行为。
因此,张三和李四同学的行为属于作弊行为。
案例分析4

1.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发现张三同学偷看参书籍、笔记等材料。
2.李四同学在考试时,使用了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请问:以上同学作弊了吗?
答:
1、偷看书籍、笔记、字条或别人试卷的;
2、传递或交换考卷、答卷、草稿纸等的;
3、交卷时互相核对或涂改答案的;
4、使用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5、故意损坏试卷、答案等考试材料的;
6、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7、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的;
8、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9、其他相当行为的。
因此,张三和李四同学的行为属于作弊行为。
更详细的违纪及作弊处分条例内容,参见《东华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并以最新版为准。
东华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违纪处分规定.docx
温馨提示:携带规定的身份证和考试必备文具,遵守学校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