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5年1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第三届成人教育委员会在巴黎召开成人教育促进国际会议,时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局局长、法国成人教育家保罗•朗格朗(Parl Lengrand)作了题为“终身教育”[1]的学术报告,终身教育这一术语正式提出。
•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生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正式使用“终身教育”概念。
•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教育,使公民接受多种形式的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确立了终身教育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 1999年1月13 日,国务院转发教育部1998年12月24日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为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以及现代化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逐渐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 200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上提出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 2004年3月3日,国务院转发教育部2004年2月10日制定《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鼓励人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城市的活动”,“适时起草终身学习法”。
• 2007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的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再次强调“要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 2010年7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了我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目标、内涵与任务,提出“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
• 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 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党的十九大)在北京召开,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办好……网络教育”,“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
[1] 原文为法语Education Permanente,后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英译为Lifelong Education。